據《法制日報》報道,近日重慶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三審后表決通過《重慶市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》,本條例將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。條例規定:企業不良行為將記入信用檔案。
條例規定,相關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企業信用狀況建立懲戒機制。對失信企業應當將其不良行為記入企業誠信檔案,并且對資質以及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立項、用地、規劃、建設、預售、融資等予以限制。
此外,依據條例規定,對房地產開發企業不按規定申請檢驗資質等級的行為,由資質許可機關責令限期辦理,逾期仍不辦理的,由資質許可機關依法注銷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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